招投标规范运行 凸显“阳光效益”
(通讯员 李琦)招投标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中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,今年,集团公司强化招投标活动的标前、标中、标后监督,使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中达到规定限额的材料、设备采购、工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。
强化标前监督,就是严把招标资格审批关、代理机构资格关、投标人资格关、专家抽取关。强化标中监督,就是严格标中监督关,强化现场监督。构成了材料设备部门、招标单位、纪检监察部门、经营管理部门、评标专家、财务管理部门、监督员组成的权责明确、互相制衡的、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,以保证开标、评标、定标阶段的工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强化标后监督,就是由材料设备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、司法部门等对中标人的合同签订、备案情况、规避招标、违法转包、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后续跟踪督察。
今年一季度,集团公司材料、设备采购等达到“三重一大”规定限额的项目,全部通过招投标,全部在“阳光”下有序进行。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,既给公司节约投资金额近50万元,还从源头上预防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,保护了干部,树立了项目招投标的正气,为该公司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。